关于开展武汉市服务名牌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武汉质协    发布于:2013-10-16    点击:21255

 有关行业、有关企业:

     为全面提速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进一步提升武汉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打造武汉服务标准和服务品牌,我市将实施“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全面开展服务业名牌的评选及创建工作。根据《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汉名牌产品评选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7号令)和《关于印发服务业湖北名牌评价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质兴办〔2013〕15号),经研究,今年首先在工程设计行业及旅游业开展武汉服务名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经工商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在本市稳定经营3年以上的服务企业均可自愿免费申报,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三)企业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纳税额、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在全市本行业中位于前列。

    (四)企业服务质量先进,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五)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计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六)建立健全了顾客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率。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八)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武汉服务名牌:

    (一)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达不到申报标准的。

 

    (二)近三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三)近三年有重大偷逃税记录,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四)申报企业欠税数额较大的。

   (五)有不良信贷业务记录的。

    (六)企业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标准

     (一)工程设计行业。

   具有本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近三年每年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不低于十项,设计产值超过5亿人民币的大型工程设计企业。

 

  具有岩土工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市政工程及其他专项甲级资质,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年产值达到8000万人民币或获得国家、省、市设计一等奖的单位。

 

  (二)旅游业。

 

    1、旅行社:5A级旅行社旅游业务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年组团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年缴税金在全市旅行社业排前5名或居于湖北省旅行社业前20名。近5年均通过工商年检,并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

    2、旅游景点: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上一年旅游接待3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宾馆和餐饮: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宾馆为4星级或以上;餐饮为国家等级酒店4钻及以上或中华老字号。

    4、旅游商品: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建设有武汉旅游商品旗舰店、专卖店和专柜;“武汉礼物”商品种类达100种以上。

    企业需提供省辖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纳税清单,企业纳税额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5%,有减免税、出口退税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据,由区或市级税务部门盖章。

    三、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11月20日止。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或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武汉服务名牌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市质监局网站质量管理栏目www.whbts.gov.cn或武汉质量协会网站www.whzlxh.com)下载,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各区质振办。

    (二)各区质振办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企业或单位进行初审,并形成推荐意见报送市质量强市办;

    (三)市质量强市办在收到各区推荐材料后,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申报企业或单位相关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同时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企业或单位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

    (四)市质量强市办委托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评价通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专家委员会形成评价报告报送市质量强市办。

    (五)市质量强市办统计汇总情况后提出当年武汉服务名牌拟推荐名单,报武汉市实施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审核,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六)市质量强市办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确定年度武汉服务名牌推荐名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七)以市政府名义授予武汉服务名牌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市质量强市办联系方式

    地址:汉口青年路257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

    电话:83659741 83659379

    联系人:陈祖栋 13036111922    

    钟 仪 13807183669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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