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业。
1、旅行社:5A级旅行社旅游业务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年组团和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年缴税金在全市旅行社业排前5名或居于湖北省旅行社业前20名。近5年均通过工商年检,并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
2、旅游景点: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上一年旅游接待3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宾馆和餐饮: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宾馆为4星级或以上;餐饮为国家等级酒店4钻及以上或中华老字号。
4、旅游商品: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建设有武汉旅游商品旗舰店、专卖店和专柜;“武汉礼物”商品种类达100种以上。
企业需提供省辖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纳税清单,企业纳税额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5%,有减免税、出口退税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据,由区或市级税务部门盖章。
三、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11月20日止。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或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武汉服务名牌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市质监局网站质量管理栏目www.whbts.gov.cn或武汉质量协会网站www.whzlxh.com)下载,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各区质振办。
(二)各区质振办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企业或单位进行初审,并形成推荐意见报送市质量强市办;
(三)市质量强市办在收到各区推荐材料后,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申报企业或单位相关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同时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企业或单位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
(四)市质量强市办委托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评价通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专家委员会形成评价报告报送市质量强市办。
(五)市质量强市办统计汇总情况后提出当年武汉服务名牌拟推荐名单,报武汉市实施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审核,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六)市质量强市办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确定年度武汉服务名牌推荐名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七)以市政府名义授予武汉服务名牌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市质量强市办联系方式
地址:汉口青年路257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
电话:83659741 83659379
联系人:陈祖栋 13036111922
钟 仪 13807183669